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学生手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华东师范大学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和《对于华东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本预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激励我院本科生刻苦学习,发奋进取,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院学生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所指的专业奖学金每年9月份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品行表现综合评定。
2、评选对象为外语学院具有学籍的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3、参与评选的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院规。凡在上学年内受到各种处分及受校、院通报批评者,取消评选资格。凡在上学年内未经请假批准,无故不参加形势政策学习或班团集体活动达到两次,取消评选资格。
4、为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倡导社会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对那些积极参与集体事务和公益活动的同学,在奖学金评定方面优先考虑。
5、专业奖学金的评定方法:
平均学分绩点=Σ(成绩绩点x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其中成绩绩点满分为5分,计算方法为:课程成绩绩点=(课程总评成绩-50)/10
举例说明:如果某学生某门课程总评成绩为87分,则根据计算方法,成绩绩点为3.7。假设一学期修了叁门课,英文3学分(成绩绩点3.7.)、历史3学分(成绩绩点2.1)、物理3学分(绩点4.1.),那么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是(3.7×3+3×2.1+3×4.1)÷9=3.3。
1)参加校级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给予0.1加分参加奖学金评定;获得二等奖、叁等奖给予0.05加分参加奖学金评定;上述获得加分的学生必须是作品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叁),具体认定由校双创学院及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决定。
2)在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给予0.2加分参加奖学金评定。在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及大区、省(直辖市)级别的一等奖(含一等奖)及以上,给予0.15加分参加奖学金评定;在上述的比赛中获得全国叁等奖或者大区、省(直辖市)级别二等奖,给予0.1加分参加奖学金评定;在上述的比赛中获得大区、省(直辖市)叁等奖,给予0.05加分参加评定。
3)在学院组织的全国重要赛事(外研社?国才杯,21世纪?可口可乐杯等)校内选拔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给予0.05加分参加奖学金评定。
同一项竞赛获得不同级别奖项,就高加分一次。赛事列表请见附件。
4)在校、学院、书院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书院团委组织述职考核,排名前5名的学生,给予0.1加分参加奖学金评定;排名6-10名的学生,给予0.05的加分参加奖学金评定。
5)在班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经班级推荐、辅导员提名,经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的审核,给予0.05的加分参加奖学金评定,每个班级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6)学生在上一年度内曾经参与自愿无偿献血的,给予0.05加分参加奖学金评定。
6、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以及系主任、本科生教务员组成;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以及各专业辅导员和各专业学生代表组成。
7、其他未尽事项,由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8、本办法经外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有的《外语学院本科生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同时废止。
9、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该细则公示时间为9月22日至9月24日,如有问题可实名向辅导员或江老师反映,江老师邮箱:yjjiang@fl.ecnu.edu.cn。
外语学院
2021年9月21日
华东师范大学外语专业本科生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名单(2021版).诲辞肠虫